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1771.还有些灵人难以相信主的圣言隐藏这类事物在其核心或里面。因为在来世,灵人会保持他们活在肉身时所持的那种不信或怀疑态度;并且这种不信或怀疑只能通过主所提供的方法和活生生的经历被驱散。因此,当我正在阅读一些大卫诗篇时,这些灵人的内在视觉或心智被打开了,尽管这些灵人没有被提到天使灵当中。那时他们感知到存在于这些诗篇中的圣言内在事物,并对它们感到十分惊讶,声称他们从未相信过这类事物。
当时,其他许多灵人也听到圣言的这个部分,但都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它。对有些灵人来说,它以甜蜜、快乐的形象,因而以符合各人接受能力的一种生命,同时以一种穿透其至内在的影响力充满他们的思维观念。对一些灵人来说,它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正朝着天堂的内层被提升,并各照着对真理和与真理结合的良善的情感程度而越来越接近主。
与此同时,圣言还被读给一些对圣言内义毫无概念,只明白外在意义或字义的灵人;在他们眼里,文字毫无生命可言。由此明显可知,当主赋予圣言生命,也就是说,圣言具有如此功效或影响力,以至于穿透人们的至内在时,它是什么样;当主不赋予它生命,也就是说,圣言只是几乎没有任何生命的文字时,它又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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